律師工作節奏緊湊,案件量大的律師平均一週需出庭8至10次,甚至可能一天連開3至4庭,還得經常南北奔波。從刑案到民事賠償案件樣樣都有,複雜案件的卷宗甚至厚達上百頁,律師們只能利用瑣碎時間研究案情,每天幾乎忙到停不下來。

黃柏榮律師表示,目前平均下來一個禮拜大約開8至10庭,曾經遇過最緊繃的時候,一天最多可以排到3至4庭。黃柏榮進一步說明,如果當天案件都在台北地院,扣掉交通時間,早上就可以排兩庭。他指出,一天能開幾庭要看距離而定,由於客戶遍布全台,常常要和時間賽跑,搭高鐵北高來回是家常便飯,時間真的喬不攏時,也得跟法院協調。
和時間賽跑!律師案件量大 一日北高來回是日常
事務所承接的案件類型多元,包括各種刑案及民事賠償等,又分為被告和原告委任,不同狀況下律師協助的角度也不同,因此消化內容需要不少時間。黃柏榮說明,有些案子的卷宗可能多達50宗、100宗,必須抽絲剝繭,了解到核心概念後,再去找相對應的資料。他表示,每個案子會組成一個專案,分配給適合的律師,每次加入的律師會形成新的團隊來運作。若有律師在特定領域做久了,會優先將該領域的案子分派給他,平均下來每個律師大概扛了40件案子左右。
目前全台取得律師資格的人數超過12000人,台灣司法案件龐大,加上可能需要承接法律扶助案件,不少律師得天天和時間賽跑。律師事務所內可以互相分擔討論,但若是個人接案律師,從庭期安排、案件整理到開庭,通通都得自己處理。舊案件還沒結案、新案件又進來的情況更是常常發生,律師們真的相當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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