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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車陣「沒讓救護車」遭檢舉 駕駛挨罰3600元喊冤!結果大逆轉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16 14:1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16 14:18
一名駕駛卡在車道內側,卻被檢舉未禮讓救護車。(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一名駕駛卡在車道內側,卻被檢舉未禮讓救護車。(示意圖,非當事人/AI生成)

你知道不禮讓救護車會被開罰嗎?一名駕駛小林(化名)開車行經國道4號西向道路時,後方出現正在鳴笛的救護車,她卡在車陣中無法動彈,竟因此被後方民眾檢舉「未禮讓救護車」,遭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新台幣3600元。小林對此結果不滿提出行政訴訟,經查閱現場影像後成功撤銷原處分,險吞千元罰單。

更多新聞:救護車卡「科技執法路口」沒人讓 苦主嘆失去人性:禮讓會被罰

 
 

沒讓救護車被檢舉 駕駛喊冤

判決書指出,小林於2025年5月駕駛公司小貨車行經國道4號西向7.1公里時,遭民眾檢舉「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被員警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考領)。

對此,小林不服裁決,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行政訴訟。她指出,自己位在內側道,發現救護車靠近時,右側車道有車無法讓她即時變換車道,等到右側車輛通過後、自己可換車道時,救護車已經自行變換車道,她強調並非不禮讓救護車。
 

駕駛內側卡死 法官認:切出恐會碰撞

法官查看事發當天的影像,發現小林當時在內側車道,右前方有A車,救護車逐漸靠近她的車輛時,右後方還有一台B車,正以高於救護車的速度行駛。法官認為,小林若是當下往右禮讓,可能會與A或B車發生碰撞。且在B車加速駛離後,卡在小林後方的救護車已變換至中線車道,整個過程約15秒。

 
法官認定,查看畫面確定與她的主張相符,依照當時的情況,實在難以期待小林有變換車道讓道的可能性,原處分沒有考慮到該情形,因此有誤,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准許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救護車#禮讓#駕駛#罰單#行政訴訟#撤銷處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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