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期間,許多民眾喜歡與家人朋友聚在一起打牌、玩骰子或撲克牌,增添過年熱鬧氣氛。然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可進出的地方進行涉及金錢的牌局,可能觸犯賭博罪。民眾若想在年節期間小賭怡情,應注意場所選擇與相關法規,避免觸法壞了過年興致。

不過,打牌地點的選擇相當重要。過去曾發生一群朋友在合歡山上擺起桌子打麻將,不僅被開罰,更被警方調查是否涉及賭博。由於該處屬於公開區域,打牌若涉及金錢往來,就可能構成犯罪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大眾可進出的地方打牌賭錢,將構成賭博罪。此外,透過電信設備、電子通訊或網際網路的方式進行賭博,同樣屬於明確的犯法行為。然而,農曆年節期間,民眾在自家或設有門禁的私人場所打牌,則不構成賭博罪。另外,只要沒有營利行為,也不會有犯法疑慮,但若收取抽頭金或東錢,就會被認定為賭博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新年期間除了賭博案件外,妨害安寧的案件也不在少數。曾有民眾在家打牌時因音量過大遭到檢舉,警方上門關切時,也順便查獲賭博行為。因此,民眾在家團聚歡樂之餘,除了注意法規界線外,也應留意音量控制,以免影響鄰居安寧,壞了過年的歡樂氣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