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古姓男子,2024年11月跟哥哥一同找媽媽聚餐,過程中媽媽告訴古男,自己要去日本旅遊5天,並將裝有260萬元現金的手提袋交給古男保管,結果媽媽回國後,得知古男「錢拿去投資買房子了」,接著古男更直言,「就當把錢投資在我身上吧」,後續媽媽討不到錢,一氣之下提告,台中地院一審依侵占處2年8月,可上訴。
請兒保管260萬 母回國錢不見了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媽媽2024年11月11日邀古男、古男哥哥一起吃飯,分享2024年11月13日要和親友到日本旅遊5天,此外,媽媽也將裝有260萬元現金的LV手提袋交給古男保管,沒想到媽媽返國後,古男卻將錢拿去投資房子。兒冷回「投資在我身上」 母怒告判2年8月
而媽媽只收到空的LV提袋,又向古男催討未果,甚至古男還表示,「就當把錢投資在我身上吧」,對此,媽媽怒斥「枉費媽媽這麼信任你這個小兒子,這樣是非常不對的行為」,並一狀告到法院。台中地院審理時,古男前後證詞不一致,先是強調從未看到260萬元,沒有侵占媽媽的錢,再接連改口稱提袋內為275萬元、260萬元,法官審酌一切證據,不採信古男說詞,依侵占罪判處2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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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