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63歲徐姓男子,2008年7月遭遇颱風浩劫,不僅居住的房子被沖入一旁溪流,徐男自己也不知所蹤,當時徐男親友皆前往找人,只是卻遲遲沒發現徐男身影,而眾人等待16年後,由徐男姪子向台中地院聲請死亡,法官審酌一切證據,裁定徐男於失蹤7年後,也就是2015年7月死亡,可抗告。
連人帶屋被颱風沖走 台中男失蹤16年
據裁定書指出,家住台中市烏日分局轄區的徐男,2008年經歷颱風侵襲摧殘,所居住的房屋被沖入一旁溪流,徐男本人同樣人間蒸發,徐男友人發現後,立刻通知徐男親友一起協尋,並向警方通報失蹤,無奈希望總是落空。家屬絕望聲請死亡 法官裁准
而據《民法》規定,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可聲請死亡宣告;失蹤人為80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3年聲請。徐男家屬等待16年後,於2025年4月1日向台中地院聲請徐男死亡。經過半年的公示催告,台中地院家事庭近日審酌徐男名下各項資料,均沒有更動情形,加上徐男妹妹、外甥證稱,已經多年沒見到徐男,最終法官裁准徐男於失蹤7年後,2015年7月15日死亡,全案仍可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