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日前發生一起違反動保案件,有民眾行經中正路418巷時驚悚發現有住戶在宰殺動物,起初以為是幼犬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與動保處獲報到場後,經了解該戶正在殺果子狸,且冰箱放有一包不明白肉,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保法》,若後續調查屬實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住戶家門口宰殺果子狸 冰箱還藏「不明白肉」
據了解,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指出,自己25日下午2時許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418巷附近時,看見有住戶光天化日在一樓車庫門口宰殺動物,原本以為自己看錯,沒想到折返回去時該動物已經沒有頭,只剩身軀。當時原PO以為住戶是在虐殺幼犬,嚇得趕緊報警處理,沒想到警方獲報到場後,該戶竟解釋「是在殺果子狸」。
動保處則回應,果子狸為一般野生動物,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一項規定,依同法第49條第1項第1款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另外,依《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宰殺動物違反前揭規定,依同法第25條第1款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目前本案已由警方受理,動保處將配合警方調查,並就動物種類及相關事證進行釐清,若查證屬實,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