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在電視公司擔任研發處長的男子,日前發現結婚19年的妻子與臉書擁有6.1萬人追蹤的某男作家互動極度曖昧,該名男作家不僅在通訊軟體上稱呼人妻為女神,甚至寫下藏頭詩傳情,更被直擊雙方在街頭十指緊扣過馬路,並一同進入旅店休息。人夫憤而向法院提告求償7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男作家應賠償20萬元。
藏頭詩傳情還牽手過馬路
判決指出,人夫自2022年起察覺妻子異樣,經查後發現男作家曾傳送「Thank you, my goddess(感謝妳,我的女神)」、「Happy Valentine’s Day(情人節快樂)」、「心裡面裝的滿滿都是妳」等肉麻訊息,甚至以人妻姓名創作出「為愛往前飛」的藏頭詩。男作家在庭訊時辯稱,雙方僅是讀者與作者的關係,且他曾罹患口腔癌導致體力虛弱,過馬路時是人妻出於友善才牽他的手,更強調自己從未點閱人妻的臉書簡介,不知道對方已婚。
男作家辯不知已婚約旅館休息
法官審理發現,人妻時常在臉書公開發布家庭合照及兒子畢業典禮照片,一般人均能輕易認定其為有配偶之人,男作家身為具影響力的網紅,與對方互動頻繁且親密宛如情侶,辯稱不知已婚身分顯然不符社會常情。此外,兩人在大街上十指緊扣、共同進入旅店等行為,曖昧意味濃厚,已明顯逾越一般朋友社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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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考量人夫任職電視公司研發處長,男作家則對外公告為設計師,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與經濟狀況後,認定原告配偶權確受侵害,判男作家應支付20萬元精神慰撫金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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