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凌晨,屏東縣瑞光南路發生街頭槍戰,兩派人馬對峙,槍聲此起彼落,還導致5人受傷。火爆的衝突原因,竟是菸酒行老闆李文聖涉嫌對坐檯的傳播小姐下藥侵犯。事後李文聖帶槍投案,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處李文聖10年併科罰金20萬元、同夥的槍手李昇倫3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傳播妹疑遭侵犯 所屬公司憤菸酒行
根據判決指出,李文聖2025年3月間叫傳播妹到自己的菸酒行陪酒,他涉嫌性侵,甚至下藥錄下不雅影片上傳至群組。此舉引發傳播妹所屬的公司不滿,在網路上發生爭執。3月17日清晨12時許,傳播公司派人車前往洋酒行砸店,李文聖得知後也立刻出動人馬追擊,雙方狹路相逢,李文聖一方隨即拿槍掃射,街頭槍戰一觸即發。

菸酒行報復 街頭狹路相逢開槍
此起彼落槍響嚇壞眾人,警方獲報到場後,李文聖等人早已鳥獸散,經查現場發現25顆子彈、共5人受傷,所幸均無生命危險。後來李文聖自知難逃法網,11天後帶著涉案槍枝,XPA12霰彈槍、MK18步槍、QC10衝鋒槍及5發子彈向警方投案。
李文聖及李昇倫等人聲押,屏檢去年7月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等罪提起公訴,案經審理,李文聖涉犯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步槍罪嫌判處6年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又犯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處6年徒刑,合併處以10年徒刑,另李昇倫部分涉犯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