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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心分手!恐怖男貼前任「肉片女孩」性影像 再傳死亡威脅慘了

記者 張貴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15 11:0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15 11:22
嫌犯不滿分手散布前任性影像還發送死亡威脅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嫌犯不滿分手散布前任性影像還發送死亡威脅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一名男子鄭姓男子因不滿與前同居女友分手,去年6月間多次利用IG帳號張貼前女友性影像,並標註「肉片女孩」供人瀏覽,還公開傳送死亡威脅訊息,深夜前往女方住處按門鈴騷擾。因這些行為,前女友心生畏懼。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鄭姓男子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性影像與死亡威脅 男子遭判徒刑4月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與被害人原為同居情侶,但分手後心有不甘。去年6月15日,他先在IG限時動態上張貼馬賽克處理過的性影像,並註明「要的私訊,只開放一小時」。6月19日,他又將前女友在交友軟體的照片截圖,發文稱「有人想認識肉片女孩?追蹤我推特,保證好康」。

鄭姓男子不僅在網路上公然散布影像,還多次以LINE與無顯示號碼電話騷擾前女友。6月23日凌晨,他甚至親自到女方家中按門鈴。除此之外,他還在IG發佈多則威脅訊息,包括「禍不及家人,格殺勿論」、「再給我一次機會!我還是會扁你!」及「你差不多要被我殺了」等內容,造成被害人極度不安。

 

法院審理時,鄭姓男子雖坦承相關事實,前女友則拒絕和解。法官考量鄭姓男子過去曾有傷害、毀損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前科,這次又因感情糾紛以網路與實體方式跟蹤、騷擾,已嚴重影響被害人生活及身心安寧,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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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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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12-8518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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