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南台科技大學校園2023年8月22日晚間發生暴力恐嚇事件,一名24歲越南籍范男因搭訕潘姓女子遭拒,竟夥同友人將其包圍,潘女找來裴姓友人到場解圍,范男等3人竟群毆裴男,張姓男大生後續到場,並持手機錄影,范男又出言恫嚇「要拿刀過來砍你」。台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恐嚇罪判處范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3人成行不讓女子離開
判決書指出,案發當晚10時許,范男與3名友人在校園內攔阻一名越南籍潘姓女子表示想認識,潘女受阻後致電裴姓友人求助,不料裴男到場後竟遭范男一行人動手毆打,張姓男大生接獲裴男電話趕往現場,見狀持手機錄影並質詢打人原因,隨即遭范男友人揮拳痛毆,導致鼻骨骨折及臉部鈍傷。
恐嚇要去宿舍拿到砍他
半裸上身且有刺青的范男眼見友人施暴,不但未制止,更對張姓男大生辱罵三字經,並叫囂詢問「宿舍房間幾號」,恐嚇稱:「要去宿舍找你、叫朋友拿刀子過來要砍你」,張男在錄影畫面中發出哀嚎並求饒,事後表示因住在學校宿舍,對此感到極度恐懼且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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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范男在法院審理時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當時只是在現場「勸架」,並沒有恐嚇言論。但檢察官勘驗張男錄下的關鍵影片,清楚拍下范男走向受害者且毫無制止友人之意,加上潘女與裴男的證詞前後一致,法院認定范男的辯詞純屬卸責之詞,不可採信。
不認罪也未與被害人和解
台南地院審酌,范男僅因不滿張男出面詢問並錄影,竟公然在校園內出言恫嚇。法官考量范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賠償,難認有悔改之意,依《刑法》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