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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張香香」遭粉絲怒控詐財 狂砸50萬見面不到10分鐘

記者 張貴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13 09:5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13 09:55
IG擁有近70萬粉絲的網紅張香香遭粉絲指控詐財獲不起訴處粉分。(圖/翻攝IG《張香香》)
IG擁有近70萬粉絲的網紅張香香遭粉絲指控詐財獲不起訴處粉分。(圖/翻攝IG《張香香》)

網紅張香香曾以「年度無名正妹」爆紅,日前卻遭粉絲莊姓男子指控,於2023年10月起在「浪Live」直播平台互動期間,先後以公益寫真、拍電影、銷售烏魚子及情感互動等名義,勸說莊男多次購買商品及抖內虛擬禮物,莊男自認因此投入50萬元,僅見面一次且不足10分鐘,認為遭詐騙而提告。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證據不足,張香香未具不法所有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
 

砸重金僅見面10分鐘 莊男控訴遭感情詐騙


根據《鏡報》報導,莊姓男子指出,自2023年10月起,於「浪Live」平台與張香香互動,後續兩人加LINE聯絡。期間張香香多次以「出版公益寫真年曆幫助流浪犬貓」、「業績達標可拍電影」等理由,遊說購買商品。莊男共花費10萬3271元購買129本年曆,實際僅收到20本。
 

報導指出,張香香IG販賣烏魚子,強調「若選上年度代言人,就可以獲得海外曝光機會」,莊男因此再花8萬8800元購買50盒烏魚子,卻一盒未收到。雙方僅在現實見面一次,而且不到10分鐘,之後張香香便以工作、公司規定等理由拒絕再見面,從此不再聯繫。

張香香到案時否認詐騙,強調公司規定主播不得私下與粉絲見面,購買商品均為莊男自願,年曆內容皆為正常照片,銷售數量並不知情。她表示,直播抖內與商品銷售金額與實際薪資無關,並無刻意推銷動機,烏魚子確實存在且曾親眼見過。

 
士林地檢署查證,公司確曾以張香香名義捐贈100份烏魚子,作為海運學生惜福餐使用。檢方認定,本案屬消費與互動產生的民事糾紛,建議莊男循民事途徑請求損害賠償,犯罪嫌疑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網紅#詐騙#直播平台#年度無名正妹#張香香#詐欺#粉絲#公益寫真#情感互動#虛擬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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