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澄清湖高爾夫球場原由陳家經營,去年因租約到期及被質疑於水源保護區內使用農藥,遭高雄市政府收回經營權,並依《水污染防治法》連續開罰,罰鍰逾百萬元。針對其中一張3萬3000元「規避稽查」罰單,經營單位提告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市府違反比例原則,判決撤銷罰單,案件可上訴。
長年由「陳家」經營 疑因用農藥遭市府收回
高雄澄清湖高爾夫球場長年由陳家經營,去年因位處水源保護區且疑似使用農藥而遭高雄市政府收回經營權。市府依《水污染防治法》針對規避稽查和違規使用農藥等行為,總計開罰金額超過一百萬元,並要求相關人員接受兩小時環境講習。

市府20天內多次動員稽查
高雄高爾夫俱樂部對市府20天內多次動員20多人進行稽查表達質疑,指出每次皆未查獲違法事證,卻在8月27日再度被派員稽查,認為相關處分於法無據,並主張球場早已非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要求撤銷罰單。
市府則強調,稽查全程依法進行,稽查人員穿著印有「高市府環保局」字樣背心,並向球場人員說明法規,認為程序無瑕疵,裁罰合法合理。然而,法院調閱稽查紀錄後發現,8月9日與13日已進行兩次稽查,13日對三處水池採樣後,兩處檢出「總氨基甲酸鹽-加保扶」,已足以依法裁罰,無需重複採樣。
三次入場採樣違反比例原則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8月27日第三次採樣地點、方法與送驗機構皆與前次相同,無法提升證明力,反而多此一舉,違反比例原則。法院判定球場被認定「規避稽查」並不適法,判市府敗訴,撤銷3萬3000元罰單。
◤用香氣擁抱團圓◢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