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一處升降板停車場,業者發現其中一個車格將近兩個月沒有任何收費紀錄,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一名林姓男子多次刻意將後車輪壓在感應檔板上,導致系統無法正常計時計費,累計損失達1105元。業者隨即提告詐欺,雙方後續達成和解,男子遭判拘役20天,緩刑兩年。

非本案律師張壘表示,如果是對收費設備施用類似詐術,規避收費審查,讓機器設備誤認為已經付錢,則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之1收費設備詐欺罪。停車場業者隨即對林姓男子提告詐欺,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與業者達成和解。法院最終判處拘役20天,緩刑兩年。為了省下千元的停車費,男子不僅要賠償停車場損失,還差點讓自己留下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