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陸配日前因自大陸違規攜帶約1.6公斤豬肉製品入境,未依規定申請動植物檢疫,遭移送機關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由於王女逾期未繳納罰鍰,士林分署依法展開強制執行,並於執行過程中發現王男變更居留證號,最終透過積極追查成功扣押其存款,順利全額徵收罰鍰。
變更居留證號想躲罰鍰
王姓義務人因自大陸攜帶約1.6公斤加工豬肉製品入境,未依規定申報動植物檢疫,遭裁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因王女逾期未繳,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分署人員陸續扣押部分金額,但尚未全數清償。
士林分署發現王女於去年間變更在台居留統一證號,導致原執行命令無法順利扣押。執行人員並未放棄,重新比對王女最新居留資料,查得新證號後迅速核發執行命令,成功扣押帳戶內存款19萬餘元,近期全數徵收剩餘罰鍰。考量王女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若離境將影響後續執行,遂依法對其限制出境,以確保公法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