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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二電動滑車板夯 男醉騎上路秒遇警 狂道歉仍罰6千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徐克誠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02 10:2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02 13:03

高雄有男子跟朋友相約駁二,租了現在最夯的電動滑板車代步,沒想到他不但騎上路還酒駕,直接在馬路與警車相遇,當下不斷道歉,希望警察網開一面,但是沒辦法,最後還是對他開出最高6千元罰單。

高雄黃姓男子與友人酒後駕駛電動滑板車騎上大馬路,恰巧遇到警車,當場被查獲。(圖/TVBS)

 

這起事件發生在高雄市鹽埕區,1日凌晨2點多。當時,26歲黃姓男子與朋友在駁二特區遊玩後,租借了現在非常流行的電動滑板車作為代步工具。然而,他們並未在規定的區域內騎乘,而是直接騎上大馬路,其中一人甚至騎在快車道上。更嚴重的是,黃男在酒後仍駕駛電動滑板車,嚴重違反交通規定。

被攔下後,黃男立即向警察連聲道歉,但警方仍依法開出最高6000元罰單。(圖/TVBS)


 
當兩人在馬路上騎行時,一輛警車迎面駛來,當場查獲他們的違規行為。被攔下後,黃男立即向警察連聲道歉,表示:「有錯的地方,我們道歉,對不起啦,我們以後不會了,真的對不起啦。」然而,警方指出:「你喝酒還騎這個,重點你喝酒不能騎這個啊。」

五福四路派出所長鍾易修表示,依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規定開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這次違規不僅涉及公共危險,電動滑板車的罰則也比腳踏車嚴格許多。根據規定,電動滑板車騎上馬路就會被罰最高3600元,加上酒駕的2400元罰款,黃男總共面臨6000元的罰單。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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