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廣董事長75歲趙少康,今年7月26日罷免案投票期間涉嫌向媒體展示選票內容,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定於今(31)日下午2點半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趙少康到案說明,只見他身穿黑西裝外套,向媒體無奈表示「我承認亮票是不對的,可是民進黨發起勞民傷財的大罷免是對的嗎?為這麼小的事情起訴我,也是浪費司法資源」,並喊話民進黨與賴清德「應該利用2025最後一天面壁思過」。

趙少康投票亮票 北檢起訴求重刑
檢方起訴書指出,趙少康於7月26日上午9時許,前往台北市大安國中第581號投票所領票圈定。儘管現場楊姓主任管理員多次提醒應將選票折好,趙少康卻在步向票匭過程中,兩度將選票平舉胸前。檢方認定,趙少康刻意將印有同意與不同意罷免欄位的票面朝向場外,以靜止狀態供現場記者拍攝應秘密之圈定內容。雖然趙少康在接受警方詢問及檢察官傳喚時辯稱,他只是想向大眾展示「有在投票」的動作,並非故意亮票,更批評此案勞師動眾、浪費司法資源。但北檢分析監視器畫面與現場照片後認定,趙少康先後兩次出示內容的行為明確,具違法主觀犯意。

檢察官於起訴理由中特別強調,趙少康身為知名公眾人物,言行動見觀瞻,且過去多次參與公職選舉甚至擔任候選人,對「不得亮票」的法律規定應非常熟悉。檢方批評趙少康在投票過程中刻意違法,事後又以理由推託,因此建請法院對其予以從重量刑。
今日下午的準備程序庭將針對檢方指控事實進行釐清,並確認相關證物與證人名單。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