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因涉嫌接受建設公司賄賂,協助關說台電提供更多用電量,並被檢方查出名下600多萬元不明財產,已被依貪污等三罪起訴。北院於傍晚召開羈押庭,最終法官裁定鄭亦麟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還須接受科技監控。這位有「小英男孩」稱號的前官員已坦承貪污與洗錢罪名,而涉案的陳姓父子則否認行賄指控,聲稱198萬元只是「合理介紹費」。

在審理過程中,鄭亦麟坦承與陳氏父子共謀,透過虛構他弟弟任職公司顧問的名義,以支付顧問費的方式收取198萬元,並承認這行為涉及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及洗錢罪。然而,陳姓父子並不認罪,他們聲稱這198萬元只是合理的介紹費,僅承認違反商業會計法罪。目前法院除了需要進一步釐清行賄與收賄的細節外,是否有其他更高級別的共犯涉案也是調查重點。此案引起社會關注,相關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