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11)月,一名金髮碧眼的25歲俄羅斯正妹,以觀光簽證名義來台,卻在台中街頭販售國旗,一支100元,許多民眾感到好奇,而向她購買國旗,菜市場、連議員的服務處也不放過,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也買了國旗,事後才驚覺上當受騙,因觀光簽證來台是不能有兜售的行為,此事移民署也介入調查,女子涉及違反行為,將可能被驅逐出境。
持觀光簽證入境 俄籍女不得從事販售行為
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說明,獲悉消息後,於第一時間由臺中市專勤隊與霧峰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經清查過濾,確認該女子為持停留簽證入境之俄羅斯籍人士,專案人員於本(23)日上午10點多,在大里區一帶攔截正在販旗的俄籍女子,身上有4萬多元台幣,是否為不法所得,還有待釐清。移民署說,經調查,該女從事與停留簽證許可目的不符之販賣行為,已明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9條規定,臺中市專勤隊表示,後續將依同法執行強制驅逐出國,並對其處以一定期間內管制入境。
臺中市專勤隊隊長陳仁政強調,臺灣以熱情好客聞名,歡迎世界各國人士前來觀光、體驗美食與風景,但外籍旅客務必遵守我國法令,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