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特留分制度發威!父排除小兒子繼承權 百萬遺產強制重分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1 17:47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1 17:47
民法保障不得侵害子女之特留分,1男子也因此法條獲得8分之1遺產。(圖/TVBS)
民法保障不得侵害子女之特留分,1男子也因此法條獲得8分之1遺產。(圖/TVBS)

一名南部父親生前立下遺囑,明確將遺產僅指定給家中3名子女繼承,完全排除小兒子的繼承權利。小兒子一舉告上法院要求「回復繼承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儘管該遺囑見證程序合法,但因侵害了小兒子應受法律保障的特留分(八分之一),判決遺產必須重新分配,小兒子得以成功分得應有份額。

更多新聞:賓士男毒駕高速衝撞分隔島 車頭全毀「輪胎鬼轉90度」

 

這對父母共育有4名子女,父親前年年辭世後,小兒子發現自己完全被排除在遺囑受益人名單之外,因此提出「回復繼承權」告訴,主張其作為法定繼承人,應享有八分之一的特留分保障。兄姊方在法庭上反駁,強調父親並非遺棄小兒子,表示父親曾在2014年至2019年間,陸續以定存和匯款方式交付超過538萬元予小兒子,強調父親生前已對其進行財務安排。同時,兄姊堅稱父親名下數筆超過1252萬元的金流,多用於父親晚年的生活、醫療及看護費用,並無侵占遺產。

遺囑有效但違反特留分規定


法官調查後採信兄姊說法,認定父親生前的帳戶變動多屬自主處分或生前贈與,不計入遺產。但儘管遺囑程序符合代筆及公證要件,屬合法有效,其內容排除小兒子的部分,已牴觸《民法》對子女特留分的最低保障。法院最終裁定,准許小兒子提出的扣減請求。在父親約390萬元的遺產總額中,小兒子依法分得八分之一(約48.8萬元);其餘遺產由大兒子、二兒子和長女均分,各自分得二十四分之七(約114萬元)。
 

特留分制度旨在保障法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權,即使立遺囑人有明確意願,亦不得任意剝奪子女、配偶或父母的最低份額。不過,此制度近年來屢引發「是否過度限制個人財產處分權」的爭議。據了解,法務部已宣布將特留分制度納入繼承編修法重點,並預計於2026年啟動修法程序,未來兄弟姊妹是否仍享有特留分的保障,恐將面臨重大調整。


#遺囑#繼承權#法院#特留分#父親#兄姊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33

0.0512

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