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宣裕(NONO)檢方對此結果表示不服,提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日(10)日上午9點30分開庭審理此案,由於事涉性侵,審理採不公開進行。陳宣裕在上午9點7分時,搭乘黑色保母車低調抵達高院刑事庭大樓,面對媒體「是否認罪」的詢問,全程低頭不語,未做任何回應。

7罪僅1罪成立
據檢方起訴指出,陳宣裕在2008年至2013年間,利用「憲憲家族」成員的知名度,結識多名女性,並對其中6名女子犯下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猥褻及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6名被害人互不相識,卻能指證遭其以相似手法加害,加上有被害人能清楚描繪其住家樓中樓格局,認定陳宣裕嫌疑重大,但陳宣裕始終全盤否認犯行,態度迴避,被檢方認定品行低劣、無絲毫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然而,士林地院一審審理後,基於「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原則,認為其中5名告訴人的指控因未目睹彼此受害,且敘述細節與客觀事證有出入,無法相互補強,因此判處無罪。
帶至河濱停車場性侵未遂
一審唯一認定有罪的,是陳宣裕被控於2011年載一名節目認識的女子至大稻埕河濱停車場,企圖性侵未遂,法官採信這名被害女子在Me too運動後才勇於揭露的說法,並有親友證詞佐證,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6月。
陳宣裕目前仍面臨第二波追加起訴的壓力,另有2名受害者指控的案件,雖曾獲不起訴處分,但在臺灣高等檢察署兩度發回續查後,士林地檢署已於今年8月5日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名追加起訴陳宣裕,該案目前也在士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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