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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載送總務司長以及技監的2輛公務車被偷,囂張的竊賊竟打電話勒贖,交通部當時雖然報警處理,但是卻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自掏腰包,每輛車花了3萬元付贖款了事。
交通部總務副司長邱大展:「各位可能親戚朋友都會,碰到這種狀況,如果說花小錢就能解決事情,還是你要讓車子去被支解,讓公家造成更大損失,我們可能要做一個折衷。」
這就是交通部對付擄車集團的方法,花錢消災把車贖回來;不過交通部強調,當時他們有向警方報案,只是找車的速度太慢,他們決定自力救濟。
邱大展:「如果說大家不處理,誰的損失最大,交通部損失最大,所以大概首長和司機,有時候會互相,互相幫忙一下。」記者:「首長有幫忙付嗎?」邱大展:「應該有,絕對沒有用到交通部半毛錢。」
保證沒用納稅人半毛錢,自負盈虧,而當時的司機現在也已經離職;事情發生在民國91年和93年,當時負責接送交通部總務司和技監的駕駛,因為長官體恤駕駛的辛勞,同意讓他們把車開回家方便接送,沒想到隔天發現車子被偷,之後就接到擄車集團電話要求贖金3萬。
歹徒揚言要把車解體,所以被害人害怕決定妥協付錢,為了減少損失,官員的這種作法,看在老百姓的眼裡不知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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