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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人妻愛上健身教練「還懷孕」 尪心碎提告求離婚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2 14:25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2 14:59
陳姓人妻在健身房認識一名教練並擦出火花。(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陳姓人妻在健身房認識一名教練並擦出火花。(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結婚3年多的陳姓妻子,去年11月間在三峽某健身房認識一名陳姓教練並擦出火花,沒想到雙方交往三個月後,陳女竟懷上陳男的小孩。陳女的丈夫發現後,決定於今年2月離婚並提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男明知陳女已婚仍與其發生性關係,明顯侵害配偶權,判處陳男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丈夫心碎提告 獲賠40萬元

據了解,陳女和丈夫於2021年結婚,起初2人婚姻生活美滿,直到去年11月,陳女在三峽區某健身房運動時,結識一名陳姓教練,雙方擦出火花並發生性行為,沒想到三個月後陳女竟突然發現自己懷孕,並於今年1月25日傳訊息給陳男,表示「會處理」懷孕一事。

誰料,此事最終仍被陳女的丈夫發現,丈夫得知後情緒受創,雖曾多次進行婚姻諮商,仍無法彌補裂痕,兩人於今年2月離婚,丈夫也隨即向新北地方法院提告,向陳男求償80萬元。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陳女原本就想離婚,並不知陳女已婚,否認破壞他人婚姻。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臉書互為好友,陳男應知陳女已婚,其訊息紀錄也證明陳男明知陳女已婚,仍與陳女發生性關係,已嚴重侵害配偶權,考量陳女的丈夫為公務員、陳男目前待業,最終判處陳男應賠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侵害配偶權# 健身教練# 婚外情# 離婚# 懷孕# 性行為# 婚姻諮商# 新北地方法院#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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