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少年小林(化名)欠朋友500元,張男得知後到小林住家索討,直接獅子大開口要求3萬元,然而小林表示可還1000元但還是遭對方威脅,脫光跪在雙黃線高唱歌曲「不應該」。案經審理,法官認張男對少年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6月,不得易科罰金。
欠五百債務到少年家追討 獅子大開口威嚇
據判決指出,張男得知少年小林積欠侄子友人500元債務,在今年3月23日深夜10時來到小林家追討。小林見狀表示可以歸還1000元,但張男卻獅子大開口,要求要給3萬,還恐嚇「如未於當日凌晨0時許前還3萬就不能回去,且須脫光跪在雙黃線唱歌曲〈不應該〉」。實在是無力償還這3萬元,小林準備離開,卻遭張男持椅子作勢毆打,甚至要求小林跪在角棍刀片上。事後小林急著到警局報案,警方依強制、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張男。
惡男大欺小下場曝光
案經審理,法官認為,審酌雙方已達成和解,並當庭撤回告訴,但張男所犯恐嚇取財未遂罪,經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後,已不得易科罰金,依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TVBS》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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