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偵破一家地下簽賭站,逮捕一名主嫌,搜索時發現一大包檳榔,主嫌才說他一天至少花3千元買檳榔,算一算一天就要吃掉840顆檳榔,一個月得花上9萬元;後來經營地下簽賭站,4個月簽注金高達5億多元,不法獲利賺的多,買檳榔花掉的錢更多。
檳榔攤業者:「有人睡覺的時候也要吃。」
這一籃的檳榔,加一加800多顆,有人竟然一天,就得嚼這麼多顆。檳榔攤業者:「那應該不是自己吃,應該也是要請人吧。」記者:「沒有,那是要自己吃。」檳榔攤業者:「真的,沒遇過。」
連檳榔攤業者都覺得誇張,800多顆檳榔一天吃完,檳榔西施說,這等於把自己的嘴巴當成了果汁機,怎麼有辦法一天嚼這麼多?台中警方偵破一家地下簽賭站,發現主嫌檳榔不離口,可以不吃飯,但不能不嚼檳榔,偵訊時還多次要求中場休息,偷偷跑到廁所吃檳榔。
科偵組小隊長:「他一天大概要嚼3000多元的檳榔。」記者:「大概幾顆?」科偵組小隊長:「大概800多顆,他睡覺也是要含2顆睡覺,含到一半,沒有味道才起來、換新的。」
警方調查,嫌犯開地下簽賭站4個多月,簽注金5億多,賺得多、檳榔吃得更多,每天光是檳榔開銷,就超過3千元,一個月就要花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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