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職籃爆假球案,前裕隆隊球員吳季穎等10人於第20屆賽季期間,涉控制比賽分數並詐取賭金,影響賽事公平,士林地院今(17)日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分別判刑。其中,柯旻豪被法官痛批,身為裕隆隊資深球員,指示學弟打假球,雖然犯罪所得17萬8000元,但卻重判7年,反觀吳季穎賺了129萬餘元,卻獲得緩刑5年宣告,全因他供出另14人的犯行,依《證人保護法》減刑。法院也對外籍球員班霸宣告驅逐出境、球員周暐宸因涉嫌偽證,也被法院依職權告發。

球員控制比賽分數詐賭
士院調查,吳季穎等人控制球賽分數並詐取賭金的場次共6場,分別為2023年2月24日、4月8日、4月16日、4月22日、4月28日及4月30日;另有12次單純賭博行為,是從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4月23日,吳季穎簽賭共12次,柯旻豪、顏聞佐各1次,李其恩共2次,黃品瑄共10次,邱廷昱共9次,張曉悌共5次,游舜翔8次。邱繼緯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2次。
法官批球員等帶動打假球風氣
合議庭痛批,柯旻豪正值青壯,不思珍惜運動天賦,身為控球後衛、利用裕隆隊學長的影響力及裕隆實力,居於核心地位勾串指示裕隆隊、其他球隊共同控制分數詐取賭金;吳季穎貪圖賭金,與柯共同主導下注簽賭、安排裕隆隊打假球。
邱忠博、李其恩、黃鉉閔、顏聞佐、班霸、周暐宸、陳品銓、吳祐任覬覦報酬,共同配合操控球賽,帶動職籃界打假球歪風,妨害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甚鉅,敗壞我國職籃發展及社會風氣。邱繼緯、黃品瑄、邱廷昱、張曉悌、游舜翔貪圖賭金、佣金,協助球員簽地下賭盤。
吳季穎認罪、協助檢方追訴獲緩刑
合議庭考量吳季穎、李其恩、邱繼緯、黃品瑄、邱廷昱、張曉悌、游舜翔犯後始終坦承犯行,陳品銓偵查中坦承犯行,周暐宸、吳祐任、黃鉉閔、邱忠博、顏聞佐偵查中坦承部分犯行,其中吳季穎協助檢察官追訴,經檢方同意依《證人保護法》等規定減輕其刑;柯旻豪僅坦承部分賭博犯行。
控制球賽分數及詐賭的球員,從重論以結夥三人以上以詐術妨害投注競技賽事之公平罪。僅詐賭者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並就各場次數罪併罰。單純賭博行為,邱繼緯犯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其餘被告均犯以網際網路賭博罪論處。
合議庭指出,吳季穎、李其恩、黃品瑄、邱繼緯、邱廷昱、游舜翔無前科,依法減刑並宣告緩刑,另為使吳季穎深切反省,判決確定起1年內支付公庫20萬元。班霸為塞內加爾籍之外國人,依《刑法》第95條規定,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證人周暐宸在偵查中具結證述,審判中經具結的證述大幅相異,他也自承證述不實在,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職權告發他涉有偽證罪嫌。
更多新聞:北市精舍命案被告李威改口不當污點證人 擔任條件風險一次看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