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民國76年的陸正案與女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至今已過去38年,即便法院認定真兇就是邱和順,然而死刑判決到現在仍未執行,這也讓邱和順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羈押時間最長的死刑犯。由於判決引起社會高度爭議,邱和順的義務律師團認為偵辦過程涉及刑求與不當取證,主張這是冤案;但是陸正父母則批評是司法系統怠惰,認為遲遲不執行死刑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導致全案在兩極爭議中繼續拉鋸。

此外,律師團透過勘驗警方偵訊光碟發現刑求證據,林俊宏指出,律師團發現員警在汽車上討論刑求邱和順的事實,光碟中甚至有警方對話:「你把他打得一早來的時候就翻供,早上一來他就翻供。」這些證據顯示案件存在重大瑕疵。


陸晉德痛批政府與司法機關不作為,質疑政府拿老百姓的錢卻不維護人民安全,法務部部長甚至不肯簽署死刑執行令。他對邱和順不斷上訴感到不解,認為法院一再駁回再審申請,但是政府卻始終不願執行已經定讞的刑責。此外,陸正母親邱素蓮也強調每次開庭對她造成的身心創傷,她感覺就像被再次霸凌,再次被殺一刀。這反映出被害人家屬在漫長司法過程中所承受的痛苦。
對於案件責任歸屬,林俊宏認為當年的偵查機關該努力、該做的事情沒有做,這件事情是國家要負責。他主張國家應該勇於面對錯誤,重新調查真相,邱和順的二哥也認為判決對他弟弟很不公平。這場法律爭議不僅影響被告本人,也深刻衝擊其家庭,讓社會各界對司法公正產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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