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歲國防部退役中將高安國涉接受中共資助,招募4名退役軍官,在台發展組織,高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求處10年以上重刑。台灣高等法今(23)日依發展組織未遂罪重判高安國7年6月。
高翁同居女友劉逸蓁判處6年6月,中華民國台灣軍政府發言人候紹康判6年;退役軍人張勝豪5年8月、邱榮鴻2年6月;非軍職人員陳敬准3年8月。犯罪所得均沒收,得可上訴。
中將退役高安國組織「反獨促統聯軍」未遂
高、劉2人於2023年2月25日起,多次赴大陸與中共黨政軍人員會面,接受指示與資助,以研討會、接觸現役軍人等方式著手發起組織;以錄製反對政府影片、舉辦反對政府活動,配合中共對台主張,繼續取得中共資金支持,但未獲軍職響應,2人從中共處取得美金9萬2200元、人民幣29萬4700元。
候紹康發展組織既遂 張勝豪3人組織未遂
侯紹康於2019年間,因與高安國偕同赴大陸接受招待,席間認識大陸地區人民,自2019年至2024年張勝豪、邱榮鴻、陳敬淮發展組織既遂。陳、張、邱則因接觸現役軍人未獲回應,組織未遂。侯紹康共獲新台幣249萬6700元、人民幣17萬6920元報酬,陳敬淮、張勝豪、邱榮鴻分別獲得不同金額的不法所得。

更多新聞:長榮航空資深主管淪共諜!派駐大陸遭吸收 刺探部會機密起訴
高院合議庭認為,高等6人均知中共長期以來透過軍事威脅、情報滲透、統戰佈建等工作,企圖干預、破壞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社會安定,高、劉為圖謀利益,接受中共黨政軍人員的資助,欲發起反獨促統聯軍之組織,企圖在解放軍完全封鎖台灣時,充當中共内應,並對政府重要機構發動全面攻擊,建立臨時政府,以達到兩岸統一之目標;侯 、張 、陳、邱均因為圖個人經濟私利,或企圖在台發展組織據點,或收集政治軍事要地環境資訊,積極引介、拉攏其他現役軍職人員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
更多新聞:民進黨共諜案黃取榮重判10年 另3人重判8年2月到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