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日第83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總計33人上榜,當中包括酒(毒)駕累犯2次者25人、3次以上者6人,拒測累犯2次及3次以上者各1人。公告中罰鍰最高者為詹文雄,因酒駕拒測累犯3次被處以54萬元罰鍰,並禁考機車駕照5年,未繳罰鍰案件已移送強制執行,裁決所呼籲民眾切勿酒駕,勿以身試法,以免遺憾終身。
罰鍰最高者累犯3次被重罰
本次公告顯示,詹文雄因酒駕拒測累犯3次,遭裁處罰鍰54萬元,並禁考機車駕照5年。詹文雄未繳納罰鍰案件,已由裁決所移送強制執行程序。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張哲愷及侍靖恩,兩人酒(毒)駕累犯共4次,汽車駕照遭禁考3年。兩人酒測值皆超過0.25mg/L,涉犯公共危險罪,警方已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酒駕移送金額 高達126萬
本次公告名單共33人,已結案案件有27件,尚有6件未結案者已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合計達126萬3,400元。裁決所提醒,酒駕違規車輛牌照將吊扣2年,累犯將按前次罰鍰加罰9至18萬元。如因酒駕肇事致重傷或死亡,車輛將被沒入,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1萬5,000元。
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公告資料已公布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相關法令,加強自我約束!
酒駕名單一覽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