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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女嬰遭搖晃毆打「翻白眼」急開顱 年輕爸媽判囚定讞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0/15 14:29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15 14:44
最高法院。(資料圖/潘千詩攝)
最高法院。(資料圖/潘千詩攝)

台中市一對年輕夫妻22歲蔡男、21歲張女去年5月屢因9個月大小女兒哭鬧不耐,多次用力搖晃小女兒頭部或動手,導致女嬰腦硬膜下出血、翻白眼,開顱手術救治。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判處蔡男1年10月、張女1年3月定讞。

判決指出,2024年5月10日晚上,蔡男因9個月大的小女兒哭鬧,出手毆打她雙腿;又於12日凌晨,因小女兒想睡覺哭鬧,全力毆打她後腦杓、臉部、手掌、大腿,打得遍體鱗傷。

 

張女則是5月初毆打小女兒頭部1下、12日下午毆打小女兒臉部1下,並劇烈前後搖晃女嬰頭部4下。

5月15日凌晨,蔡男、張女和2名女兒入住旅店時,搭電梯時2歲大女兒無法自行站立,蔡男見大女兒跌坐在地,出手掌摑大女兒左臉頰成傷。入住房間後,張女前後搖晃小女兒。連同3天前,蔡男、張女都曾對小女兒動手,導致女嬰意識模糊,送醫發現有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及受虐性腦傷等。台中市社會局發現後提起告訴。

父認情緒沒控管 母認擦個藥就好


檢方指控,蔡男自稱有吸食K他命、欠債80多萬元,因為生氣才毆打女兒,自認情緒沒控管好,且打完小孩都沒帶去看醫生,張女也說「想說只是瘀青,擦個藥就好了。」

法院批法治觀念薄弱 親職能力嚴重不足


 
歷審審酌,蔡男不顧2名女兒僅分別2歲、9個月大,竟連續毆打妨害其身心,造成小女兒腦出血送醫緊急開顱手術,初期否認、最終才坦承犯行;張女身為母親,也不顧女嬰年幼,分別毆打、劇烈搖晃頭部,法治觀念薄弱,親職能力嚴重不足,將夫妻分別量處應入獄之刑確定。

蔡男施虐2名女兒的行為,最高法院已於今年7月,各判1年6月、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定讞。蔡妻張女則被判處1年3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張女上訴定讞。

更多新聞:嫌出生10天嬰吵!台中爸搖晃掌摑害死兒 跑去打電動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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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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