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自3月起密集審理京華城案,在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交互詰問完畢後,合議庭今(5)日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各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並境管、科技監控。交保理由認為,因重要證人詰問完畢,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保全,尚未傳喚的證人偵查中具結,且「橘子」許芷瑜未也不知能否被緝獲,檢方以勾串證人主張繼續羈押,有違憲之虞,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辦保完畢 從看守所提到法院配戴電子腳鐐
據了解,法院先通知柯文哲、應曉薇辯護人籌措保證金,確定籌到錢,辦完交保程序,會從看守所提解2人到法院配戴電子腳鐐。
檢方主張有串證之虞應羈押 北院認有違憲、不符比例原則
北院認為,檢察官主張尚有證人待行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必要。然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的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遽認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者,即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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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考量,京華城案審理迄今,重要證人均已經過交互詰問,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大幅降低。復審酌其他尚未傳喚到庭交互詰問的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要不能以其他證人尚未作證,而認有繼續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
橘子通緝中不知能否緝獲 用她來羈押難符比例原則
另就證人許芷瑜未到案,她參與處理財務的情節,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在卷,且她被檢察官通緝中,能否緝獲尚未可知,以證人許芷瑜未到案,即認尚有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性,也難認符合比例原則。
合議庭綜觀卷證、訴訟進度,認柯文哲、應曉薇分別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的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以確保未來審理、執行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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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