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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應曉薇戴電子腳鐐回家過中秋 北院給交保理由:重要證人詰問完畢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9/05 14:16
最後更新時間:2025/09/05 14:16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後)。(資料圖/潘建樺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後)。(資料圖/潘建樺攝)

台北地院自3月起密集審理京華城案,在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交互詰問完畢後,合議庭今(5)日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各以7000萬元、3000萬元交保,並境管、科技監控。交保理由認為,因重要證人詰問完畢,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保全,尚未傳喚的證人偵查中具結,且「橘子」許芷瑜未也不知能否被緝獲,檢方以勾串證人主張繼續羈押,有違憲之虞,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辦保完畢 從看守所提到法院配戴電子腳鐐


據了解,法院先通知柯文哲、應曉薇辯護人籌措保證金,確定籌到錢,辦完交保程序,會從看守所提解2人到法院配戴電子腳鐐。

 
合議庭裁定指出,在密集開庭、證人交互詰問後,就與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待證事實密切相關的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於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相關的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也在8月26日詰問完畢,被告2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其2人就本案重罪部分為滅證、串供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檢方主張有串證之虞應羈押 北院認有違憲、不符比例原則


北院認為,檢察官主張尚有證人待行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必要。然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的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遽認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者,即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更多新聞:被問是不是想交保才認罪?彭振聲:心裡是這麼想的

 

合議庭考量,京華城案審理迄今,重要證人均已經過交互詰問,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大幅降低。復審酌其他尚未傳喚到庭交互詰問的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要不能以其他證人尚未作證,而認有繼續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


橘子通緝中不知能否緝獲 用她來羈押難符比例原則


另就證人許芷瑜未到案,她參與處理財務的情節,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在卷,且她被檢察官通緝中,能否緝獲尚未可知,以證人許芷瑜未到案,即認尚有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性,也難認符合比例原則。

合議庭綜觀卷證、訴訟進度,認柯文哲、應曉薇分別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的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以確保未來審理、執行的進行。

 
另命柯、應2名被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並使用科技監控設備,為適當且具必要性之保全方法,若2人於停止羈押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或違反法院所命其應遵守的科技監控等事項,得為再執行羈押的事由,且經裁定准予具保後,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

更多新聞:北院裁定柯文哲7千萬、應曉薇3千萬交保 北檢研議抗告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刑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理由#交保裁定理由#京華城案#台北地院#勾串證人#違憲之虞#比例原則#電子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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