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分隊長蔡員值勤期間被爆料前往有女陪侍服務的營業場所喝花酒,甚至多次在餐敘後要求執勤同仁載他回分隊!」此事件發生在7月28日雲林縣發布豪雨特報、啟動二級災害應變中心之際,蔡員行為嚴重違反勤務規定,消防局調查後認定屬實,給予記2小過處分並調離主管職務。消防局強調,同仁不當行為絕不寬貸,全體人員應恪遵勤務紀律,行為要正當。

雲林縣一名消防分隊長在值勤期間被爆料前往有陪侍服務的營業場所喝花酒,甚至多次在餐敘後要求執勤同仁載他回分隊,行為嚴重違反勤務規定。此事件發生在7月28日中央氣象署針對雲嘉南地區發布豪雨特報、雲林縣府啟動二級災害應變中心期間,當其他消防人員正在各地救災時,這位蔡姓分隊長卻在喝花酒。消防局調查後認定屬實,給予記2小過處分並調離主管職務。

有照片顯示,這位蔡姓分隊長穿著消防隊制服,一手拿麥克風、一手摟抱著穿白色短裙的女子,看起來相當開心。而就在同一時間,其他消防弟兄正在淹水現場協助救災。爆料者指出,7月28日當天,雲林縣各地因豪雨而淹水,雲林縣長張麗善甚至穿著雨衣親自涉水勘災,並表示各鄉鎮都在互相支援救災。


雲林縣消防局勤務中心主任劉采鑫表示,經查證後這些指控屬實,蔡員行為違反勤務規定、擅離職守,嚴重損及機關形象,因此被調任非主管職務並記小過兩次。劉采鑫強調,同仁不當行為絕不寬貸,全體人員應該恪遵勤務紀律,行為要正當。蔡姓分隊長已擔任消防員20多年,消防局表示這種行為不應該發生且有損形象,做出懲處是要讓他好好思考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進行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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