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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酸像鄧佳華挑眉!大學女師怒告學生求償70萬 這理由被判敗訴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8 10:4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8 10:42
大學女師遭酸像鄧佳華挑眉。(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大學女師遭酸像鄧佳華挑眉。(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台南市一名林姓女大學教師認為遭學生於臉書粉專留言「像鄧佳華挑眉」、在Google評論惡意給予1星負評,並長期提出妨害名譽、違反個資法、誣告及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等告訴,導致身心受損,向法院請求賠償70萬元。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鄧佳華」為負面代名詞屬主觀解讀,林師未能舉證,判其敗訴,訴訟費用由林師負擔,全案可上訴。

女師控學生多次在臉書留言不雅言語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姓女教師指出,該名學生多次於其臉書粉專留言不雅言語,如「妳們女生看到帥哥就是會一直高潮」及「感覺好像在看FBI帥哥鄧佳華哦!一樣會在講話時一直挑眉」等流言,並在Google評論中惡意給予1星,致使其個人形象受損,引起校方注意。林師表示,學生也多次對其提出妨害名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誣告及跟蹤騷擾等告訴,讓她身心俱疲,警方曾核發跟蹤騷擾告誡書,並據此主張權利受侵害,請求賠償70萬元。

學生表示是表達個人主觀感受

涉案學生殷生則辯稱,相關不雅留言並非其所留,「挑眉像鄧佳華」並非指林師個人、外貌、品行與鄧佳華相仿,是自己觀看林師影片表達個人主觀感受,並無貶損林師社會評價,也未使林師社會評價降低。對於Google評論,殷生指出,林師曾於粉專公開其姓名及資料,甚至罵他為「醜怪級」,因此在評論中表述個人經歷,並無惡意抹黑之意。至於多次提告,殷生強調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並非惡意濫訴。

法院駁回全部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林師未能舉證「高潮留言」確為殷生所為,「像鄧佳華挑眉」則屬公開影片的主觀評論,並未涉及不當羞辱。Google評論部分,內容有客觀事實依據,尚未達到抹黑程度。至於多次提告,雖有部分案件遭檢方不起訴,但仍屬憲法保障的訴訟權行使,無法認定為報復性騷擾。法院最終認定林師主張缺乏證據,駁回全部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市#大學#教師#學生#臉書#Google評論#妨害名譽#個資法#鄧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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