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長收賄2000萬被判3年半!沈宗隆:公道 玩笑喊「送會客菜」
- 記者:吳淑萍|攝影:張崇閔,黃國鈞|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08.25 17:06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5 19:55
- 記者:吳淑萍|攝影:張崇閔,黃國鈞|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08.25 17:06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5 19:55
雲林縣前議長沈宗隆收賄貪污案一審宣判!沈宗隆獲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並須繳回2000萬元犯罪所得。法官認為沈宗隆坦承犯行、繳回不法所得,符合減刑條件,原本應處7年以上徒刑,最終僅判3年6月。沈宗隆對判決表示「公道」,但考量下月手術,將與律師研議上訴爭取緩刑。相較之下,同案議員王又民因未認罪、說詞反覆不一,重判9年6月,顯見法官對犯後態度的重視!

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因達德光電收賄貪污案,日前一審宣判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8年,已繳交之犯罪所得新台幣2000萬元將被沒收。沈宗隆在偵辦期間請辭議長職務並繳回不法所得,符合減刑條款,使原本7年以上刑期的不違背職務貪污罪得以減輕。同案的雲林縣議員王又民則因未認罪且審理過程與證人說法出入過大,被判處9年6月徒刑。沈宗隆對判決結果表示「公道」,但考量下月將進行手術,將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爭取緩刑。

這起案件起因於達德集團欲在雲林設立風機發電,業者尋求沈宗隆等民代支持,協助取得縣府公文,並透過白手套交付賄款。沈宗隆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坦承認錯,符合減刑條例,因此獲得較輕的刑期。沈宗隆對記者半開玩笑地說,如果他真的入獄服刑,希望大家能幫他寄「會客菜」。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表示,沈宗隆涉犯的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原本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他在偵查和審理過程中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符合減刑條款的適用條件,故獲得較輕判決。

相較之下,同案的雲林縣議員王又民則被判處9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法官認定王又民收賄225萬元,利用議員職權關心達德公司相關公文進度。由於王又民在審理過程中與證人說法出入過大,難認為有良好的犯後態度,因此獲得較重的刑罰。對此判決,王又民表示遺憾但予以尊重,並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準備上訴。

在這樣的對比下,沈宗隆對有罪判決感到「公道」的反應顯得相當罕見。他表示會與律師進一步研討是否上訴,特別考量到他下個月還需要進行手術的情況,可能會爭取緩刑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