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高雄鼓山區一名男子紅燈左轉,當下被警方攔停後,他情緒激動不斷飆罵員警,口出惡言還比出不雅手勢,甚至最後偷襲警察,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和公然侮辱罪送辦,日前法院判決出爐,這名曾姓男子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

事件發生在5月25日下午3點多,當時員警正在路口停等紅燈,突然左側竄出一部機車違規左轉,被員警當場攔停。面對警方的攔查,曾姓男子不但沒有認錯,反而情緒激動地大聲反嗆。員警告知一切將依程序處理,但曾男卻開始口出惡言辱罵員警,甚至比出不雅手勢。當員警表示要依公然侮辱罪送辦時,曾男情緒更加失控。

在爭執過程中,曾姓男子突然雙手熊抱員警,企圖將對方撂倒在地,雙方因此扭打成一團。所幸現場兩名員警反應迅速,立即將曾男制伏。在這次衝突中,兩名員警在拉扯過程中都受了傷。
鼓山交通分隊長莊博鈞表示,除了刑事責任外,曾男的違規行為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製單舉發。

這起事件中,曾姓男子因自身違規在先,不僅沒有認錯反省,還做出辱罵和襲警的嚴重行為,最終不只要繳納紅燈左轉的罰單,還背上了前科,實在是自作自受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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