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李姓男子8月16日凌晨,前往林森路上一間早餐店借廁所,卻因被拒絕惱怒,動手打翻店內物品,還嗆聲並揮拳打傷客人,行徑囂張。新竹地檢署今(22)日拘提李男到案,認涉犯傷害、毀損、恐嚇等罪,依法諭知10萬交保。
李男當天喝得爛醉,因內急到早餐店借廁所,不過老闆娘以沒有廁所為由拒絕,卻讓他當場暴怒,動手推倒店內物品,眼神兇殘。另名女客人協助老闆娘,反被他揮拳毆打,警方帶他回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卻快速放人,導致李男又再度返店家嗆聲。
新竹惡煞砸店嗆聲 檢方依法拘提、諭知10萬交保

檢方表示,依法諭知交保10萬元,並依《刑事訴訟法》規範,命李男不得對被害人身體實施恐嚇、騷擾行為。另外,檢方同步指揮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等,釐清當天警方執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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