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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鼓勵「踩油門」 民眾試駕超速 竟遭索賠百萬逼買車

記者 楊旂 / 攝影 陳建銘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20 12:0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20 13:53

試駕超速引發爭議,一名準備購車的民眾在進行試駕時,因為超速被車廠要求賠償上百萬元,引發當事人不滿。去年9月底在業務陪同下上國道試車時,業務曾鼓勵他「多踩一點油門試試性能」,結果隔天表明不買車後,卻被告知試車超速至時速165公里被拍照取締。更令人不解的是,開單的國道分隊正是前一天業務拜訪過的單位,而賠償金額從最初的50萬元一路攀升至216萬元,讓當事人陷入法律訴訟。


 
民眾試乘超速,控遭求償百萬還逼買車。(圖/TVBS)

當事人出席記者會控訴自身遭遇。他表示雖然知道超速不對且願意賠償,但認為試駕時簽署的條款不公平。據當事人描述,試駕當天,業務先與國道警察打招呼,隨後在一處沒車的路段建議他多踩油門體驗車輛性能。然而,在他表明不購車後,業務隔天馬上告知試車被拍到超速,且試駕車因此被扣牌。業務不僅逼迫他購車,還要求巨額賠償。當事人無奈表示:「一下子50(賠償金)一下子又70,一下子又一百然後後來又變兩百多,然後我們也依照他的方案買了一台車,還要再買一台,我們覺得好像這個案子永遠永無止境。」

此事進入冗長的協商和訴訟程序,賠償金額更從108萬元上升至216萬元,車廠解釋是因為試乘車租金漲價。更令當事人困惑的是,試乘車在扣牌期間竟被開到屏東大鵬灣賽道。立委林俊憲對此案表示嚴重懷疑:「這業務太厲害了啦,他也知道那個是雷射(測速)」,「通常紅單的處理不會有這種效率啦」。當事人曾透過LINE詢問業務如何得知超速被拍,業務回應「有消息這樣說」。

對於是否有警察洩密情形,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陳杏結嚴正否認,而經濟部商發署組長李勇毅則認為:「我們非常贊成說其實應該去制定對於試駕的消費者比較有利或者比較有保障的這個,也許是定型化契約或是其他的規範。」立委建議訂定相關規範,讓消費者在試車時能獲得充分保障。而這位原本想開心購車的當事人,如今面臨法律訴訟,也已經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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