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拒前男友復合 24歲女遭暴打害失明
- 記者:吳宇雅|攝影:粘祐誠|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08.17 12:1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17 13:25
- 記者:吳宇雅|攝影:粘祐誠|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5.08.17 12:1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17 13:25
又是恐怖情人!新北市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24歲女子指控,因為受不了前男友多次施暴,上個月提出分手,結果對方多次電話騷擾,還上門找人,甚至找鎖匠開鎖並拿走備用鑰匙,日前又突然登門尋求復合,過程中前男友情緒失控,出拳朝她的眼部跟頭部攻擊,造成眼睛出血、水晶體脫落,醫生判定確定失明,前男友也被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以三萬元交保。

這起家暴案件發生在新北市,受害女子眼周有大片瘀青且嚴重腫脹,眼睛仍在滲血並流出分泌物,連睜眼都感到吃力,衛生紙也被染紅。受害女子的妹妹表示,姊姊前男友還向醫生謊稱是撞到桌腳造成的傷害。遭毆打後,姊姊造成極大的心理打擊,每次回診都感到崩潰。
事發時間是在12日晚上8點多,受害女子事後到警局報案並聲請緊急保護令。警方於16日在蘆洲拘提到涉嫌動粗的前男友。當警方詢問前男友是否有違禁品時,他還笑了一下。受害女子表示,雙方只交往幾個月,在上個月14日分手。本月7日至11日她到澳門旅遊,回台前兩天,前男友就開始瘋狂打電話騷擾,甚至上門找人。
受害女子妹妹表示,在交往期間,男方沒有工作,大部分花費都由她姊姊承擔。而這次暴力事件已經是第五次了。警方依家暴法、重傷害罪將前男友移送新北地檢署,並建請羈押,但檢方複訊後以3萬元交保。雖然保護令已經核發,但受害女子仍擔心前男友再次找上門,因此連忙搬家遠離傷心地。現在受害女子被打成重傷,連自理生活都有困難,未來如何工作成為一大問題,期盼法律可以制裁前男友。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