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因在政論節目、臉書質疑新竹市府辦理寡婦樓等3起都更時,未依法行政,遭巿府及高女求償100萬元,並須在報紙刊登判決書全文,新竹地院認為,李正皓已查證,且屬可受公評之事,判高虹安、新竹市府敗訴。新竹市府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6)日駁回上訴。可上訴。
新竹巿政府主張,李正皓於2023年9月18日起,陸續在臉書及政論節目發表指摘高虹安擔任新竹市長期間,辦理新竹市光復段35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寡婦樓案)、東區民主段2筆土地都更案(昇益案)、水源自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案等三起開發案時,未依法行政的不實言論,不法侵害其名譽,提起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
高院認為,寡婦樓案,李正皓質疑高虹安與開發建商間有不當利益關係,並非憑空捏造,也非欠缺合理懷疑基礎;李正皓所指寡婦樓的環評程序為「極音速環評」,評論內容雖言詞較為尖酸,但並未流於恣意謾罵,仍為適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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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重劃案,李正皓雖言詞較為尖酸,但主要是表達不認同新竹巿政府的新聞稿內容,並未流於恣意謾罵,高院認為,新竹巿政府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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