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淚訴遭3藝人「性侵9次」!高雄妹求償180萬 二審再敗訴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25 17:19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5 17:19
藝人-藝人性侵-小琉球-高雄-高雄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遭藝人性侵求償-提告藝人性侵敗訴-交友軟體-藝人小琉球性侵
高雄妹怒控遭3通告藝人性侵,法院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3名通告男藝人2021年前往小琉球旅遊期間,邀約A女(化名)一同聚會,但事後A女卻指控遭3人輪流性侵、長達4小時共9次,於是憤而提告,並求償180萬。不過,刑事部分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民事訴訟歷經一、二審皆判決敗訴,維持原審結果,仍可上訴。

據判決,事件發生在2021年5月,當時甲男(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女,期間他與乙、丙(化名)2男計畫赴小琉球旅遊,便邀請A女一同到旅館房間飲酒玩遊戲。A女事後主張,當晚飲酒後神智不清,在失去意識的情況下遭3人在4小時內性侵9次,情緒崩潰的她質問甲男「你怎麼可以眼睜睜看著他們那樣對我?」隨即提告,但檢方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3人罪刑,裁定不起訴處分。

 

更多新聞:NONO性侵「僅一罪成立」檢方要上訴 二審裁定延長境管8月

刑事未獲起訴,A女轉而提起民事訴訟,向3人求償180萬。審理時,甲男表示,A女早知他們是藝人,在交友軟體就積極表明想見面。他也強調,A女當晚僅喝少量啤酒,酒不夠還主動陪他到超商買酒,並親自結帳,全程未見醉態或神智不清。

 
甲男指出,A女對乙男、丙男在房間裸體並無異議,甚至後續雙方親密愛撫時,對方也未拒絕,甚至主動要求無套性行為2次。結束後,A女又與乙、丙2人發生多次性行為,整晚共9次,過程中未見反抗或拒絕。

更多新聞:名導涉性侵遭境管!喊冤無力潛逃 法官打臉

法官審理後,認為A女提出的指控有諸多疑點,包括離開旅館時神情自然,未向旅館櫃檯求助,與一般受暴後的反應不同,醫院驗傷報告也未見其身上有明顯傷痕。A女也曾在警詢時提到抓傷乙男大腿,但最後發現並無抓傷痕跡,與其說詞矛盾。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為,A女主張與常理有違,且未能提出具體事證,駁回其訴願。她不滿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也認同原審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再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藝人#藝人性侵#小琉球#高雄#高雄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遭藝人性侵求償#提告藝人性侵敗訴#交友軟體#藝人小琉球性侵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19

0.0560

0.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