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競辦財務長李文宗3人的羈押期限,將於8月1日到期。台北地院15日處理3人的延押訊問。台北地檢署公訴組認為,柯以個人名義經營臉書,每次開庭都將內容上網,把證人說詞做成圖卡,斷章取義,攻擊證人,變相勾串共犯證人,史上絕無僅有的壓迫司法手段,而且相關卷證資料已外洩特定政黨手中,為了證言純潔性,建議合議庭應延長羈押禁見。
公訴檢察官陳思荔表示,柯文哲雖羈押禁見,仍透過臉書帳號操作輿論,藉社群媒體向外傳遞主張,影響證人證詞,甚至有證人遭社群批評攻擊,例如:林欽榮、林洲民、朱亞虎,對未來證人構成壓力,造成法院審判空間受干擾。
陳思荔說,都委會幕僚胡方瓊作證時指廉政官對她說「大姐,筆錄不是公文,不用一字一字檢查」,後來檢方調閱錄音檔,廉政官沒有說這句話,語氣平和、態度客氣,胡方瓊審理時證詞會轉變,可能與同案證人被批評、攻擊的壓力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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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檢察官廖彥鈞盤點尚待詰問的重要證人,包括:邱佩琳、黃珊珊、謝明珠、黃海清、邱清章等人,這些證人皆與柯文哲是否收受1500萬元、政治獻金流向及職務行為密切相關,且柯文哲對相關證人具有實質影響力。
廖彥鈞指出,柯文哲、沈慶京至今未正面回應重要案情,若同時交保,兩人可能勾串供詞,使案情難以釐清。現今通訊軟體發達,卷證已外洩,增高串供風險,為防止串證,建請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認為,經過半年審理,柯等人仍爭執犯罪嫌疑重大,並將司法案件政治化。京華城案核心在於「圖利」,不符都更條件的京華城是否可依「準用都更條例」方式,僅少量回饋,即獲100億元容積獎勵。都市計畫法未授權「類都更」給予容積獎勵,審查過程中多名專家證人均認為,京華城案屬個案、回饋不足,屬「特權產物」。
林俊廷表示,柯文哲審理時推卸責任,證據顯示柯多次具體指示推進,難以全歸責於副市長彭振聲;帳冊記載「小沈1500沈慶京」無合理解釋,且政治獻金與職務行為高度重疊,檢方認為存在賄賂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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