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鳥?南投男18萬買「保育類鸚鵡」 鍊在店外遭判6個月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5.07.12 15:20
南投男花18萬買緋紅金剛鸚鵡。(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南投男花18萬買緋紅金剛鸚鵡。(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緋紅金剛鸚鵡」被行政院農業部指定公告為瀕臨絕種的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民眾不得進行買賣行為。沒想到南投一名林姓男子,經營電器行,以18萬元買下一隻緋紅金剛鸚鵡,又取得另一隻緋紅金剛鸚鵡,同樣用鐵鍊豢養在電器行外,遭警方搜索,此案經法院審理後,一審判刑3個月,經檢察官上訴後,二審法官判林男6個月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發生在南投一處電器行內,林男以18萬元,買了一隻緋紅金剛鸚鵡,之後又從李姓民眾取得另外一隻,並將牠們用鐵鍊豢養在店內,警方接獲線報後,於112年11月29日搜索票,並查扣2隻鸚鵡,經送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後,確認該鸚鵡為瀕臨絕種的保育類野生動物。

林男稱買鸚鵡行為,為自己飼養、觀賞,但他已涉及非法買入保育類野生動物,一審被依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各判處2月、2月,應執行3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林男涉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買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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