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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偷拍60女!北市「創意私房」VIP警 一審重判12年

記者 張貴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25 11:16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25 11:33
大安分局警員郭昇翰一審重判12年。(圖/TVBS)
大安分局警員郭昇翰一審重判12年。(圖/TVBS)

北市警員郭昇翰自2022年起,因自購針孔攝影器材或使用手機,在警局及周邊店家廁所大規模偷拍女同事、洽公女性及女童,涉案受害人數約60人。案發後,部分女警等7人出面提告,警方調查未發現影像外流。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合併判處郭昇翰12年徒刑,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1年2月。
 

郭昇翰於2016年進入台北市某警分局服務,他自2022年5月起,將針孔攝影機藏放於派出所1樓無障礙廁所,利用雜物掩飾鏡頭對準馬桶,偷拍女性如廁。甚至尾隨女同事至2樓廁所,用手機從隔間下方偷錄,行為屢次得逞後變本加厲。
 

他不僅偷拍如廁畫面,還趁女同事或洽公女性不注意時,偷拍胸口或裙底,甚至對外出勤務時遇到穿著清涼的女性亦以手機偷拍下半身。去年5月,檢警掃蕩網路論壇「創意私房」,發現郭昇翰是高級會員,於其住處查獲大量不雅影片,並發現其偷拍行為。

 
 

專案小組進一步調查,確認偷拍地點遍及派出所及附近店家內廁所,受害者中包含女童及傷病患者,共約60人。全案初有7人提告,檢方查無影像外流情形,去年底依多項罪嫌起訴,郭男遭羈押後交保。今年4月再追加起訴,檢察官痛批郭「身穿制服卻喪盡人倫」,建請法院加重刑罰,今一審重判12年,另外郭員已被免職,相關案件仍持續偵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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