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酒後打火機燒香爐、經書 連燒4座土地公廟下場慘曝

  • 記者程子奕
  • 發佈時間:2025.06.21 14:44
去年11月14日晚,桃園張姓男子酒醉後連續偷竊、縱火4間土地公廟,判決出爐。(圖/TVBS)

去年11月14日晚,桃園張姓男子酒醉後連續偷竊、縱火4間土地公廟,判決出爐。(圖/TVBS)

去年11月14日晚間,桃園一名39歲張姓男子,酒醉後連續偷竊、縱火4間土地公廟,燒燬經書、香爐、桌椅等,桃園地檢署依竊盜、放火燒燬住宅與建築物以外他人所有之物等罪起訴張男。桃園地院審結依竊盜、放火燒燬住宅、建築物以外他人所有之物共4罪,各處拘役30日及1年1月、1年2月不等有期徒刑,本案可上訴。

據了解,張男於去年11月14日晚,酒醉後進入桃園區林森路福德寺,先是偷走供桌抽屜內的手套,之後又騎乘自行車,到附近的仁德宮用打火機燒燬經書、香爐、塑膠隔板等;張男又再以相同方式連續對鄰近其他土地公廟、寺廟縱火燒燬桌椅、掃把等物品。

張男酒後情緒失控,燒4間土地公廟。 (圖/TVBS)
張男酒後情緒失控,燒4間土地公廟。 (圖/TVBS)


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張男,並在他身上查扣2個打火機、紅色腳踏車1輛及手套1雙。張男犯案後坦承犯行,表示深感後悔。桃檢根據警消火場鑑識報告、現場照片與監視器畫面截圖等佐證,確認張男犯行明確,偵結依竊盜、放火燒燬住宅、建築物以外他人所有之物罪嫌將張男起訴。

桃園地院根據檢警提供現場照片與火警鑑識報告等事證,認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審結依竊盜、放火燒燬住宅、建築物以外他人所有之物共4罪,各處拘役30日及1年1月、1年2月不等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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