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鄭姓男子,去年1月7日在八德區的婚宴會館舉辦婚禮,卓姓前女友為查明鄭男是否結婚,竟託了一名林姓男子前往現場拍照確認,不過林男因未包紅包卻入席用餐,被控詐欺。桃園地方法院調查後,判定林男並無詐欺犯意,最終宣判無罪,法官認為林男受託行事且非為餐點而赴宴,強調其動機與行為不符詐欺構成要件。
據了解,37歲林姓男子受卓姓女子委託,在去年1月7日晚間前往婚宴會館,主要任務是拍攝現場照片,並確認鄭姓男子是否真的舉辦婚禮。林姓男子到場時,婚宴接待人員詢問其身分,林男表示自己是親友,但並未交付紅包,隨後入席用餐。當晚因人數超過安排座位,接待人員清點後發現異常,直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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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在應訊時否認「吃霸王婚宴」,強調自己是因接受卓姓女子請託,才前往會館拍照,且進入宴會廳是因婚紗照已移入廳內,為完成拍攝任務而入內。他表示「自己並非為了免費用餐而涉案」,全程皆有特定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