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都給你!花蓮純情女遭騙百萬淪人頭戶 無悔喊:什麼都答應

  • 記者沈冠勳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5.06.06 13:17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6 13:36
花蓮女「淪陷愛情」,慘成詐團人頭帳戶。(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花蓮女「淪陷愛情」,慘成詐團人頭帳戶。(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花蓮一名北漂女子小花(化名)因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名為「洋」的男子,受到對方長期關心與溫情攻勢影響,降低防備心並將男子視為結婚對象,最終淪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遭檢警起訴。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基於小花落入詐團感情陷阱及證據不足,裁定她無罪,案件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花被控無正當理由將自己銀行帳戶提供給名為「洋」的男子,並約定每次轉帳可獲得1000元報酬。她還協助提領贓款,後續再匯入指定虛擬貨幣帳戶,總共獲得2萬元報酬,直到受害者發現異狀報警,小花才被檢警查獲,成為詐騙案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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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小花到案時表示,過去投資141萬1000元都無法取回,加上男子持續關心,讓她未察覺異常,反而對男子產生好感。她強調自己並未交付提款卡、密碼或網銀帳密給男子使用,主因是情感因素而非追求報酬,還曾說「我的目的最主要不是要拿到報酬,我可能就是因為對『洋』有好感,所以他說什麼,我都答應」。

花蓮地院日前審理案件,法官調查兩人對話紀錄,證實小花與男子自2024年5月開始頻繁互動,男子自稱38歲單身,主動關心小花生活,並以努力工作、投資理財規劃未來作為話題,逐漸取得小花信任。小花甚至不顧親友勸告,持續與男子聯繫,甚至把對方當作結婚對象,直到男子態度轉變,她才於2024年9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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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詐團花費大量時間以溫情攻勢取得小花信任,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小花參與詐騙犯罪。小花未交付帳戶重要資料,檢方證據不足,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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