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張姓警務人員之前經過捷運大坪林站被「愛妮雅化妝品」門市的店員熱情招呼進店「免費體驗敷臉」後,就被數名店員輪番轟炸,強迫推銷刷卡131萬餘元,後發現,原來該業者曾於2022年遭公平會開鍘,怒告要求退款。新北地院認定,芸妮公司透過旗下150多家「愛妮雅」門市,以話術誤導、契約顯失公平,須返還85萬餘元。
張男主張,2021年6月2日行經大坪林捷運站時,遭女店員攔下填寫問卷,並以免費提供檢測膚況、體驗臉部保養等話術,將他拐騙到店面。不料,他敷到一半,店員突然停手稱「耗材用完」、「療程若中斷會爛臉」,並以「毛孔阻塞、皮膚壞死」等語,開始強行推銷一組要價8萬元的美容商品與療程;數人輪流疲勞轟炸,在他同意購買前,店員還拒絕替他清理臉部,不准他離開,為求脫身,只好先簽約刷卡。
張男說,該批商品全數要求寄放店內,店員不斷將他拐騙回店裡,每次使用時,也從未詳細告知產品名稱或成分,僅簡略說明「產品很珍貴,須搭配療程使用」,根本是以服務為主體、商品為藉口,目的就是讓人一直買,截至2023年消費刷卡共計131萬餘元,直到漸感財務困難,2023年8月底向家裡提出經濟求助後,始驚覺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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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該契約雖以買賣為名,實則以提供肌膚護理服務為主要誘因,消費者因該服務而購買美容商品,該契約實屬「肌膚護理服務」與「美容商品買賣」的混合定型化契約,並非單純買賣契約,考量雙方履約過程實際重點在於「免費肌膚護理服務」。
法院認為,業者對外以「愛妮雅化妝品」為名進行制度化推銷,內部卻安排多名銷售員在敷臉時段,趁消費者難以移動時進行密集推銷、話術施壓,嚴重違反誠信原則與《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款無效,判決業者應返還張男尚未使用的預付金額,共計85萬1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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