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日前目擊一名長髮女子自保時捷下車後,當街吐出大量白色液體,被車輛的哨兵模式錄下,被上傳至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引發網友熱議。律師王翼升認為,從模糊影像來看,可能無法識別為特定個人,是否有違反《個資法》尚待討論,反而是留言網友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如果當事人提告,恐吃上刑責。
律師范家振分析,如果該段影像足以讓眾人辨識當事人「特徵」,侵害當事人的人格權時,當事人可依據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1869號裁定,《個資法》第41條所稱「損害他人之利益」,則不限於財產上之利益的原則,提出刑事告訴。另可依據《民法》第18條規定請求除去侵害,以及《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規定,向發文者或留言網友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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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段39秒影片為6月1日晚間6時32分,地點位於民生東路三段與松江路交叉口的路邊停車格,一名身穿白色無袖背心、牛仔長褲的長髮女子自保時捷下車後,用手順勢撩起長髮、蹲下對著水溝蓋吐出疑似痰液的白色物質,之後返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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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朝聖後歪樓討論「感謝原PO,讓我們知道水溝哥布林是怎麼誕生的」、「孩子掉水溝裡了」、「看起來真的是很大一發」、「內行的,包包不離手代表車上不是家人而是客人」。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