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民區,有4部停在路邊停車格的車被貨車追撞,駕駛卻落跑了,警方在40分鐘內,一家租車行發現肇事駕駛,聲稱是「還車時間到了」,才沒留在現場。

附近民眾:「就是很大聲,因為你看中間兩台車整個都是凹陷,有看到司機嗎,就一個年輕的小夥子,因為他在警察來之前就已經肇逃了。」
附近民眾:「他有下來有下來看,結果後來我們才在忙自己的事情,一瞬間抬頭他的車子就不見了。」
一個不留神,肇事的貨車駕駛開著車落跑了,但附近民眾已經報案,警方在7公里外的一家租車行找到人。
警察vs.肇事駕駛:「我還車時間到了還車時間到了,你是有喝酒嗎,沒有啦,我要停車忘記拉煞車,現場撞了一堆車了2台吧,2台後撞前一直往前推好幾台啦。」
明明都知道撞到車了還敢肇逃,原來30歲丁姓駕駛,29日下午,開租來的貨車,行駛在高雄三民區明誠二路,自稱「忘記拉煞車」,撞上停在車格的4部車,眾目睽睽之下落跑,還好警方40分鐘內就抓到人。
沒有酒駕,辯稱「急著還車」,但肇事逃逸要面臨罰鍰、吊扣駕照,遠比超時歸還費用更嚴重,因小失大,別忘了還要賠償4部車的車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