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88會館郭哲敏涉洗錢217億 一審判刑11年8月

  • 記者沈冠勳,曾健銘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9 15:56
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洗錢217億元。(資料圖/胡瑞麒攝)

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洗錢217億元。(資料圖/胡瑞麒攝)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洗錢超過217億元等案辯論終結,檢方依違反《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起訴郭哲敏及涉嫌協助洗錢的「PGTalk」負責人林秉文等10多人,新北地院歷經一年半審理,在今(29)日下午宣判,依照《銀行法》等罪嫌將他判刑11年8月,可上訴。

自2018年起,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以AWESOME集團名義在台設立睿世等公司,以「包網平臺」整合自行開發或其他業者的線上博奕遊戲,供賭客簽賭,還開放境外各博弈業者進駐平台,藉此抽成,近年經手匯兌金額高達217億元。最後檢方依違反《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起訴郭哲敏、林秉文等10多人,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6.5億元。

檢方調查,郭哲敏涉嫌將犯罪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等,進行人民幣、港幣、新台幣、美元等地下匯兌,並利用「PGTalk」的PG點數替詐騙集團洗錢,而這些金流被郭哲敏用於購買房產、跑車、土地、畫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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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審理期間,郭哲敏兩度交保獲釋、兩度重回看守所,在今年1月合議庭原裁定郭以2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在4月時因為命調查局人員將郭哲敏拘提到庭,訊後裁定再次羈押。本案在今年1月辯論終結,郭堅稱無罪,檢方對郭求處15年徒刑。稍早宣判出爐,新北地院依照《銀行法》等罪嫌將他判刑11年8月,可上訴。

郭哲敏的律師張慶宗稍早受訪時表示對於判決感到高度遺憾,法官在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他有出資、沒有任何金流以及對話群組,只有證人指述,認為合議庭並沒有針對郭詳細調查。另外在審理過程中要求傳喚相關證人,但法院卻急著結案。

張慶宗表示,法院用銀行法第125-1後段,應是採信了Excel表裡面有關於匯兌金額的記載,但這個Excel表有非常多的瑕疵,我們在審理過程中一再強調這有涉嫌造假不實,希望送會計師公會鑑定, 法院也已結案為由不調查,強調收到判決書後會立刻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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