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洗錢逾217億元,新北地院已辯結,訂5月29日宣判,之後即裁定以2億元讓他交保,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不過,郭哲敏因多次出現接近機場、海岸線、設備離線等異常警示,新北地院認有逃亡之虞,今(11)日裁定再度執行羈押。可抗告。
今年1月,新北地院因辯論終結,裁定郭哲敏2億元交保,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出境、出海、遵守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及限制住居,且應於每日上午9時、晚間9時,在限制住居處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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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裁定指出,郭哲敏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多次發生鄰近機場、海岸線、載具離線等告警事件,顯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命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事項之重大情事;審酌郭哲敏在海外有鉅額資金可供生活無虞,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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